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如何设置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9 14:29:22

导读: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

董事会 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 董事长 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 其他 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 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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