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1 15:44:20

导读:很多公司如果发展得比较好的话,都会选择在另外一些城市设立分公司,这样可以扩大经营,但是设立分公司并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需要按照规定执行。那么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 公司设立 所提交的材料中第(四)项规定“(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二、 设立分公司所需条件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 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三、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面的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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