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2 14:07:19

导读:设立分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


设立分公司
,应提交的文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
公司经营范围
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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