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没有诉讼主体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7 11:58:04

导读:现在很多大型的公司因为业务的发展的需要都会在各地设立分公司,想要成立分公司也是需要进行注册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也没有独立的财产,那么,分公司有没有诉讼主体?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分公司有没有诉讼主体

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的地52条规定,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具备民事诉讼权利的其他组织中的一种,是能够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诉讼。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1、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2、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三、分公司需要做账报税吗

1、税务登记等、税务登记证要跟营业执照一起,分公司的也要办税务登记证,还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

是否国地税都要办,视乎你的企业所得税是国税征收还是地税征收:如果是国税收,则国地税都要办;如果地税征收,则还要看经营项目,如果是营业税为主税种,则只办地税,如果增值税为主税种,则国地税都要办。

2、申报纳税、视乎税种。

营业税在劳务发生地缴税;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工薪的机构代扣缴。

补充:

1、是否独立核算是总机构说了算、判断是否独立核算,主要有3点:一是是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二是是否独立记账;三是是否自负盈亏。

2、现在税务上也不大管你是否独立核算,该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要汇总缴纳,该就地缴纳的(营业税)都要就地缴纳、可以就地缴纳也可以汇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没经过审批,也就地缴纳。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分公司有没有诉讼主体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拥有诉讼主体资格,而且需要注意分公司与子公司是完全不同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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