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8 13:55:28

导读: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第七十七条规定: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企业)的投资额达到控股时,该公司即成为母公司,被控股公司(企业)即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企业)。该子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


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
有限责任公司
规范意见》第七十七条规定:"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
企业
)的投资额达到控股时,该公司即成为
母公司
,被控股公司(企业)即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企业)。该子公司(企业)具有独立
法人
资格。"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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