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执法内容及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1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10日);
2.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30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②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有关指定委托的证明文件;
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②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③组织章程;
④资金信用、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
⑤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⑥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营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资金数额证明;
③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④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③ 公司章程 ;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⑤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⑥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⑦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⑧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公司住所证明;
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5、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⑴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国务院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
准文件;
⑶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⑷公司章程;
⑸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⑹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⑺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⑻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⑼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⑾公司住所证明;
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6、申请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和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③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7、申请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②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③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如: 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