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和公司要进行法人变更的话,就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只有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人变更才是属于有效的,不然的话只能是属于无效的法人变更,那么法人变更协议无效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法人变更协议无效的条件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用人单位是一个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法人,而企业法人代表只是一个被授权代表这个用人单位的自然人。当单位的法人代表发生变更后,原法人代表就不再代表这个单位了,而这时必然又有一个自然人接替了这个位置,成为新的法人代表。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而不是与某个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不会影响到劳动者与这个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真正的用人单位是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而不是作为法人组织代表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只要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变化,该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原法定代表人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该合同仍然有效。
二、公司为什么要变更法人
一般情况下,公司变更法人,是为了公司的发展经营壮大,公司法人要变更的,是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三、变更法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就是关于法人变更协议无效的条件的相关介绍,对于法院变更大家可以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问题,需要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同时需要加盖公章,这样的话才能够保障法人变更申请书的有效,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