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对哪些人有约束力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9 13:44:30

导读: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书面化文件,是公司内部的行为准则,在公司成立之初由全体发起人共同订立的非法律化书面文件,谈到公司章程就要谈论其约束力,那公司章程对哪些人有约束力?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章程对哪些人有约束力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受公司章程约束的人包括公司的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等。

相关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有哪些

所谓公司章程的约束力,是指公司章程对哪些人发生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对股东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是股东之间的共同约定,因此对股东也具有约束力。这里的股东既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也包括后加入公司的股东。

(3)对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由于董事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

(4)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是现行《公司法》特别明确的地方,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公司章程的对外效力如何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外部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外部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是内部的自治性规则,是公司治理的宪章,主要包括一系列内部授权与限权的规则。作为自治性规则,公司章程显然不具有对交易相对人的直接拘束力。

因此,探讨公司章程对外效力问题,必须以合同法关于越权行为的效力为起点。

《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该条文清晰地确立了公司代表人越权行为的处理原则:若交易相对人为善意,则公司不能以代表人越权提出抗辩,基于交易安全保护的需要,应认可合同的效力;反之,则公司可以提出抗辩,交易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不受保护。

相对人是否为善意的判断标准一般是基于交易相对人是否知道或者是否应当知道公司代表人超越权限。由于公司章程是内部自治性规则,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登记公示,交易相对人自然无法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公司授权与限权的相关内容,交易相对人显然为善意。

公司章程对外效力问题的实质就是公司章程是否具有"推定知道"的效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司章程对哪些人有约束力"的相关知识,公司章程只对内部人员有约束力,比如公司的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对外部人员是没有约束力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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