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必载明的事项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21 11:19:41

导读: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对于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各国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规定,主要是公司性质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备条款。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地、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对于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各国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规定,主要是公司性质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备条款。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地、公司的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依据我国公司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
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
公司经营范围
;



(3)
公司设立方式
;



(4)公司股份总数;



(6)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7)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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