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代理申请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2-12-09 15:16:44

2009年6月后,原南京预包装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批手续由南京市卫生局已经改由南京工商部门审核办理。 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2009年6月后,原南京预包装食品卫生许可证审批手续由南京市卫生局已经改由南京工商部门审核办理。

申请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

(二)等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名称变更预留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五)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六)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七)食品准入、经营、退市、卫生管理等制度;

(八)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视频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九)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责任书;

(十)审核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表格说明

⒈主体类型按照注册登记的企业类型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填写。

⒉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

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⑤个人工商户本人;

⑥农门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⒊名称应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被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⒋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⒌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

⒍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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