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执行!其中,最重要的是调整优化经营范围登记,简化经营范围备案内容,形成《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内容、动态更新管理、系统点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执行!其中,最重要的是调整优化经营范围登记,简化经营范围备案内容,形成《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内容、动态更新管理、系统点击。
1.建立了区分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的登记方法。《目录》不涉及许可的活动列为一般项目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依法自主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清单中企业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活动归入许可事项,企业需持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2.建立了统一规范和标准的登记内容。《目录》中的规范条目以分类和概括的方式描述了业务活动。将规范条目中注明的与经营活动相关、附属的具体经营方式、服务内容、产品规格和生产环节,以相应的规范条目进行登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经营活动的微小调整或产品、工艺的更新而导致企业登记经营范围的重复变更。
对于《目录》中没有标准化条目的新业态和行业,市场主体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进行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将统一增补、修改相关标准化条目并更新《目录》。
3.取消了对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的限制。
4.业务范围可点击匹配。系统中对每一项都有详细的说明:是属于一般事项还是需要特别审批,包括哪些相关和不相关的活动,属于哪个行业等。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业务范围。而且登记机关没有登记经营范围的自由裁量权。
要知道,在那之前,老板们没少担心业务范围:企业注册或变更时,经营范围不知道怎么写;写起来很费劲,但是太口语化了,改得面目全非。申请核准的经营范围下不来了;公司要发展新产业新业务,业务范围分类太模糊,找不到合适的;参与投标,办理政务实务,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需变更附加事项.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明确了经营范围登记只是市场主体按规定通过登记公示其经营活动的过程。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市场主体依法想做、想做或者正在做的事情,而不是政府部门批准市场主体只能做的事情,进一步把经营自主权还给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