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二)受理、审查和决定
(一)申请: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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