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1、为加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运作机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持股比例50%以上,或者虽然持股比例在50%以下,但向其派出的董事在其董事会成员中占50%及以上,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依照本办法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进行直接管理,并授权直接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按业态进行专业化管理。被授权管理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当参照本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控制制度。
2、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司通过控制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