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流程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4-03-08 13:02:35

1、工商登记: (分公司工商局)--《营业执照》注意: (1)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

1、工商登记: (分公司工商局)--《营业执照》注意:

(1)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2)提交的申请书或其他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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