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应取得分公司所
1、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应取得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