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 公司章程;
4、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 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等;
6、 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