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经济补偿金怎么办公司注销是指公司注销法人资格,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况,公司注销的原因有很多,大部
公司注销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注销法人资格,不再继续经营的情况,公司注销的原因有很多,大部分原因是属于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或者是由于公司违规被依法吊销,那么公司注销经济补偿金怎么办?下面由陕西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公司注销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
其实根据我国的法律,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公司当然应该还,不仅如此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公司加付25%的补偿金;公司解散、注销的,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可是这些都是公司来承担的,与公司的管理层的个人没有关系,劳动者要这些权益必须问公司要。但是事实却是公司已经被注销了。
公司的注销,就相当于一个人死了。当一个人死了,且不发生继承的时候,由他承担的债务也就不用还了。公司作为一个法律上拟制的人来说,同样也是如此,当公司已经“死”了之后,它根本不用再负责其他人来要求的债务。不过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与公司在“死”之前应该算清楚它到底欠多少人的钱,别人欠它多少钱,依法定程序了结债权债务罢了。这个算清楚的过程我们称之为清算。
所以要避免本文开头所说的情况发生,就应该在公司清算相关程序前提出自己的要求。
一般公司的清算应经过下列程序:
1.成立清算组,这里的清算组是指帮这个公司做清算的一个团体;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
6.清算组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
在这个整个过程中,我们建议被公司拖欠工资的员工应该在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时,前去清算组登记债权。清算组知道谁是债权人的,会自己通知债权人来登记;对于不明的可能存在的债权人,清算组会在成立10天后会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通知所有的债权人来登记债权,以便他们能够依法制订清算方案。劳动者在登记后,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才会被列入清算方案之中,这样劳动者的工资和补偿就有保障了,即使公司的所有财产和债权加起来不足以还清债务,这是因为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等费用是作为清算中仅次于清算费偿还的。换句话说,在清算方案中,首先公司应该付清算组的清算费,其次就应该付劳动者的工资等一些费用,剩余的再去付其他债务。
如果劳动者没有在清算公告规定的最后截止日期之前进行债权登记的,清算组又不知道应该给该劳动者工资或者补偿的,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视为放弃了。
公司在已经注销的情况下,就认为公司已经“死”了,到这个时候,更加没有可能问原来的公司要回自己所应该得到的了。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可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