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办事处不是法人吗不是,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没有营业执照,只有工商机关颁发的
不是,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没有营业执照,只有工商机关颁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因此不存在法人这一说。
外商办事处要纳税吗需要的,代表处虽然没有收入,但是利用了国家的资源,比如:这里的经济环境,交通等,还是要适当交税的,营业税是按经费换算收入,如一个月的经费(包括:房租,员工工资,水电费,办公费等)为10000人民币,大约交税580元左右。
外资代表处企业的税收标准是什么?答:1、计算公式: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增值税税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2、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等。
(1)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2)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发生的交际应酬费,以实际发生数额计入经费支出额。
外商办事处设立作用1、外商产品之中国地区代理商,可配合保税仓库或进出口公司操作。
2、精密仪器、设备制造商之大陆售后服务。
3、意图进军大陆市场之台湾贸易进出口商,配合大陆外贸进出口公司(类似台湾报关行),就可以完成进出口动作,基本上设立办事处,就已具备类似贸易公司的功能了。
4、知识产权型企业,可在中国代表其母公司授权其产权之使用,并有监督盗版侵权之举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