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怎么承担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3-25 17:50:32
一、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怎么承担 如若企业顺利诞生,那么其在创立时期所负之债将由新生的公司承担
一、公司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怎么承担
如若企业顺利诞生,那么其在创立时期所负之债将由新生的公司承担;相反,若是发起人在筹划公司创建事宜时,以个人身份展开各类民事活动并因此引发负债,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债务便必须由公司与发起人共同分担。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既可选择向发起人追讨欠款,又有权向公司索要赔偿。
若最终未能成功建立公司,那么在创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将由发起人独自承担。
倘若某些发起人在承担了部分债务后,仍有权利要求其他发起人共同分摊这笔费用。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破产后相关债务怎么偿还
公司在遭遇破产困境时,无须单独对个人债权人进行偿付,而是需由清算小组针对资产进行妥善处理并制定出详细的财产分配方案,然后依据特定的顺位进行偿付操作。
在这个过程中,具有担保效力的债权将优先于所有其他类型的债权人得到偿付。
相应地,依次偿还有破产后产生的各类费用,如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医疗补助等等。
自人民法院正式接手破产申请事宜开始,以下所述的各项费用皆被列入破产费用范畴:首先是破产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诉讼相关费用;其次是管理、变价及分配债务人财产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最后则是管理人履行职务所需承担的费用、报酬以及聘用工作人员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三、公司变更法人就能逃避债务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无法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这一途径来规避或减轻其应当承担的债务责任。
因为,在法律层面上,公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事责任主体,而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代表者之一。
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接手了公司的管理工作,他/她也无权以债务并非发生在自身任职期间,而是在前任法定代表人的任期之内为借口,拒绝履行公司的债务偿还义务。
需要明确的是,更换法人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还款责任,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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