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若要提起分红权纠纷诉讼,通常需满足一些特定条件。 其一,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这是提起诉讼的基本
股东若要提起分红权纠纷诉讼,通常需满足一些特定条件。
其一,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这是提起诉讼的基本主体资格要求。
其二,要有清晰的被告,通常就是公司本身。
其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像要求公司分配特定数额的红利等。
其四,要存在股东分红权被侵害的实际情况,例如公司处于盈利状态却长时间不进行分红,并且不存在合理的不分红事由,比如为了留存资金用于扩大生产,且这种留存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合法理由。
最后,该纠纷要在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规定来确定,通常是由公司的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等。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股东提起分红权纠纷诉讼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