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当合伙企业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解散:其一,合伙期限到了,且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
《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当合伙企业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解散:其一,合伙期限到了,且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其二,合伙协议中约定的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其三,全体合伙人都决定解散;其四,合伙人的人数连续三十天达不到法定要求;其五,合伙协议所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达成或者无法达成;其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其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在合伙企业解散这一过程中,必须要进行清算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像要及时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等。
倘若在解散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合伙人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