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主要拥有以下重要职权:其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且要向股东会详细报告工作进展。 其二,坚决执
董事会主要拥有以下重要职权:其一,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且要向股东会详细报告工作进展。
其二,坚决执行股东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
其三,对公司的经营计划以及投资方案进行决策,以引领公司的发展方向。
其四,精心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以及决算方案,把控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保障公司的财务平衡。
其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规划。
其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应对公司的重大变革。
其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架构。
其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以及其报酬事项,同时依据经理的提名来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他们的报酬事项。
其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在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职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不同类型的公司(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具体规定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