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被视为自动离职。单位通常会采取除名处理措施并停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被视为自动离职。单位通常会采取除名处理措施并停止为其缴纳社保。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该员工承担。从中可以看出,这段内容主要表达了企业对于员工离职的处理措施以及员工离职所带来的损失由员工承担的原则。
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被视为自动离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通常会采取除名处理措施,同时也会停止为其缴纳社保。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该员工承担。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擅 自 离 职 员 工 给 企 业 带 来 的 损 失 如 何 追 回 ?
员工离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不容忽视。每年年底,公司离职率会增加,特别是在北京分公司。员工离职会导致岗位空缺、新员工培训以及和新员工其他员工磨合的损失。此外,离职还会影响组织知识结构和生产率。为了填补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企业需要安排对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这些费用都构成离职重置成本,而员工离职前三心二意工作也会造成生产率损失。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全面考虑员工离职对企业的损失,并在确认过错程度和赔偿金额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赔偿。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的行为。企业通常会采取除名处理措施并停止缴纳社保,因此会遭受损失。员工离职会给企业带来岗位空缺、新员工培训以及和新员工其他员工磨合的损失,也会影响组织知识结构和生产率。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全面考虑员工离职对企业的损失,并在确认过错程度和赔偿金额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