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目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为本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题目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为本市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和工种相当的人员,且已满7年且仍在本市居住,期间需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需在本市依法缴纳所得税。
符合以下条件:一、已满7年且仍在本市居住;二、期间需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需在本市依法缴纳所得税;四、被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和工种相当。
上 海 市 户 口 申 请 条 件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市户口的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且积分达到120分以上;
2. 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累计缴费满6000元;
3. 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2个月且累计缴纳税款满15000元;
4. 在上海市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5. 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且累计缴费满12000元;
6. 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2个月且累计缴纳税款满15000元;
7. 在上海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8. 在上海市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同时,申请人还需符合其他条件,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若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可通过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办理上海市户口。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办理上海市户口。但请注意,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人还需符合其他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例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因此,申请人应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