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数额较大。该罪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及国家财务管理制度。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不退还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本罪侵犯的主要对象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涉及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大量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大量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 用 公 款 罪 的 主 体 有 哪 些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
1. 国家工作人员:指依法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
2.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指依法成立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3. 国有金融机构:指依法成立的国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
4. 其他依法负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指依法成立的其他依法负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包括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委员会等。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违反职务纪律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犯有挪用公款罪的人员,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违反职务纪律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犯有挪用公款罪的人员,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