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公司的必备条件包括:必须拥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需
设立证券公司的必备条件包括:必须拥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并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等。
设立证券公司的必备条件包括:必须拥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需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并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公司注册资本需符合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等。
证 券 公 司 必 须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证券公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3.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证券公司必须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三个条件。
证券公司设立必须符合一系列必备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必须是实缴货币资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证券公司才能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