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厂需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需提交相关资
食品加工厂需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需提交相关资料。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在收到申请书后进行申请登记,并由专人将资料移交监督所监督管理办公室。卫生局受理申请后,申请人需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区卫生局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
食品加工厂需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由区卫生局审核发放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然后到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在收到卫生许可申请书后,进行申请登记,并由行政服务中心专人将有关资料移交监督所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对资料进行受理审查,给予受理补正申请或不予受理的答复。卫生局在受理申请后,申请人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规定,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卫生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区卫生局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
食 品 加 工 厂 审 批 所 需 手 续 是 什 么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食品加工厂、食品库房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因此,食品加工厂审批所需手续包括:
1. 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证;
2. 设立食品加工厂、食品库房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 购置和安装相应的食品加工设备、设施、工具;
4. 制定并实施食品加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培训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6. 定期检查食品加工设备和设施,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 定期检验食品加工原料和成品,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
食品加工厂在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食品加工厂需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办理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需提交相关资料。然后到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进行申请登记,并由行政服务中心专人将有关资料移交监督所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对资料进行受理审查,给予受理补正申请或不予受理的答复。卫生局在受理申请后,申请人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规定,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卫生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区卫生局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厂审批所需手续包括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许可证、设立食品加工厂、食品库房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购置和安装相应的食品加工设备、设施、工具、制定并实施食品加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定期检查食品加工设备和设施,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验食品加工原料和成品,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食品加工厂在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