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计算是指全面、系统地计算本部门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独立会计机构的特点是,管理有独立的组织
独立计算是指全面、系统地计算本部门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独立会计机构的特点是,管理有独立的组织形式,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的独立经营活动,可以与其他机构签订经济合同的独立计算损益,设立会计机构,设立会计人员,具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非独立会计又称会计制,是将本部门的业务经营活动相关的日常业务资料,每天或定期提交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进行会计。非独立会计机构的特点是,一般由上司提取一定金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所有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司清算,本身不单独计算损益,只记录几个主要指标,简单计算。例如,某企业由许多功能部门和部下自负损益的公司构成,部下公司一般为独立会计部门,各功能部门(例如办公室)一般为非独立会计部门。
分公司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在我国分公司的分支机构该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有自己管理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是否独立核算由总公司决定。
《税收会计制度》第三条
税收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收资金及其运动,即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的应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
第四条
税收会计核算单位,按其对税收资金管理任务的不同,分为直接管理税收资金上解的单位(简称上解单位)、直接管理税收资金入库的单位(简称入库单位)、管理税收资金上解和入库双重业务的单位(简称双重业务单位)及管理部分税款上解和部分税款入库的混合业务单位(简称混合业务单位)四种。
第六条
各核算单位和汇总单位都必须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税收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各单位配备的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证,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会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