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设立需满足股东数量在50人以下、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且
物业公司设立需满足股东数量在50人以下、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且不低于最低注册金额的要求、设定公司名称、住所,并建立符合物业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拥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
物业公司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数量在50人以下;
2.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认缴的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且不低于最低注册金额的要求;
4.设定公司名称、住所,并建立符合物业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拥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公司设立的要求有哪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设立时需要符合国务院建设部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以及符合国务院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物业服务企业还需要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设立时需要满足以上要求,否则将无法取得相应的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在设立时,需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股东数量应在50人以下。其次,需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再者,全体股东的出资额需达到法律规定且不低于最低注册金额的要求。此外,还需设定公司名称、住所,并建立符合物业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同时,拥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最后,还需制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只有满足以上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取得相应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