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