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成立公司是否有助于财产分割?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6-26 11:24:22

在没有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割。婚

在没有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及股份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没有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及股份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 妻 对 共 同 财 产 有 平 等 处 理 权 , 如 何 进 行 财 产 分 割 ?

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包括以下方面:

1. 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 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 若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及股份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外,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包括: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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