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追加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追加注册资本只是商事行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增加注册资本是一种
企业追加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追加注册资本只是商事行为,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增加注册资本是一种投资行为,并没有所得发生,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有一种情况是,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那么,可能产生营业外收入,会计上产生一种收入,但是,税法上这时候并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所以投资企业也不需要交税。你说的增加注册资本,应该是说的企业本身,而不是企业的投资方,所以,不会产生所得税纳税义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加注册资本
【申报材料】
(除注明复印件外,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文件为外文的,除有特殊要求外,应提供中文译本):
1.企业增加投资的申请书(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应有委托书);
2.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董事会的外资企业提交执行董事签署的文件);
3.原合同、章程及修改协议或重订合同、章程;
4.验资报告(复印件)
5.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附近期一期的财务报表);
6.批准证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7.外方投资者用其在国内其他投资企业或本企业所获得人民币利润增资的,应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证明(董事会决议)和税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纳(免、减)税证明;
8.不同比例增资的,应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提交投资者签署的股权变更协议及增资协议,如涉及国有企业所持比例变化应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和国资部门备案或核准文件;
9.生产性企业应提交发改委核发的项目核准通知书;
10.生产性企业新增建设项目,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对增资建设项目的批复;
11.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