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子不一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只有一方名字的房子不一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就按照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的出资行为的,则房子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房产归夫妻双方共有,离婚时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