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用语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则不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原件。
2、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3、公司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原件,其中有一些业务还需要提交企业元合同和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5、公司批准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如果是增加批发、佣金代理业务的公司还要提交进出口商品目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