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2、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3、《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被委托人应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是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企业登记代理人员的,提交资料同“设立登记”)。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名称变更税务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除去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外,还需要办理税务变更。需要到公司最初的税务登记部门办理,变税务登记证名称时带新的营业执照、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准予变更通知书复印件、CA等材料,到窗口填写税务名称变更申请表,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提供有关的变更材料,递交变更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由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审查,办理税务变更,发放新的税务登记证,加盖变更文件公章后,变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