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自经营范围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
应当自经营范围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机关为原注册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内部决议文件等。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需要重新公示吗
1、需要公示的,因为按要求,企业完成变更后,二十日内进行信用公示;
2、公示的步骤为:先在当地企业信用网注册用户名与密码,然后登录;按你变更的事项进行勾选,进行填写变更事宜进行公示;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具体流程:
1、进入工商局网站,进行网登,增加想要的或减少不想要的经营范围,然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2、工商局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材料,打印出来,该签字的签字,该盖章的盖章,然后预约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
3、拿着签好字的材料、执照正副本、公章去大厅里提交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
4、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还要去税务部门变更公司信息。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
3、法人的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数字证书;
所需资料以当地相关部门为准。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注意事项:
1、新增项目如果是公司主营项目的话,应将之填在经营范围的第一项。
2、部分行业对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规定,需注意查看新增行业是否需要增资。
3、注意查看增加的经营项目是否涉及相关许可证,如果是的话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