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了要重签合同吗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7 12:58:10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一、公司变更名称程序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拟新名称;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三)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5、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四)雕刻备案公章

1、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新公章)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二、合同变更是自愿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

文章关键词: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