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法律中关于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
本文介绍了我国法律中关于撤销权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如果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无效。
取消股权转让协议:取消合同权是指取消权人拥有的不真实但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使该合同归于无效。撤销权由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和处分。撤销权不行使的,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公平;
3、因欺诈订立的;
4、因胁迫订立的;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行 使 撤 销 权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撤销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后,有法定情形下,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权利。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呢?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因此,在撤销权消灭之前,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受欺诈、受胁迫,或者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
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因此,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时,撤销权也会消灭。
综上所述,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在撤销权消灭之前、受欺诈、受胁迫,或者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除此之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还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之前,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同时,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时,撤销权也会消灭。因此,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