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创立公司,股权分配可以不用经过公证,工商登记记载股权份额,离婚时不按照工商登记比例分割。双方
夫妻共同创立公司,股权分配可以不用经过公证,工商登记记载股权份额,离婚时不按照工商登记比例分割。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股权比例并办理公证,避免纠纷。
夫妻共同创立的公司,股权分配可以不用经过公证。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公司的工商登记会记载双方的股权份额,但离婚时不会按照工商登记的股份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公司股权存在明确约定的,可以写在书面上,双方签字写日期。这可以理解为一种夫妻财产约定。当然,双方也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司股权的复杂属性决定了夫妻股权股权分割的复杂性。如果夫妻双方存在约定或者对股份办理过公证,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就会相对简单一点。如果夫妻双方开公司的,建议进行工商登记双方份额之外,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各方的持股比例,并办理公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公证是否是夫妻开公司股权分配的必经程序?
公证并非夫妻开公司股权分配的必经程序。股权分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自主行为,不需要通过公证来确认。公证主要适用于处理财产分割、合同、继承等民事法律事务,保障当事人权益。夫妻在股权分配时,可以通过协商、协议等方式确定股权比例,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争议。无论何种方式,都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夫妻股权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存在明确约定或者办理了公证,那么离婚时财产分割就会相对简单一点。在股权分配时,可以通过协商、协议等方式确定股权比例,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争议。无论何种方式,都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