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规定。如果公司出现净利润为负、实现利润同比增加或减少50%
该文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规定。如果公司出现净利润为负、实现利润同比增加或减少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且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情况,则需进行业绩预告。如果不需要披露业绩预告,则需披露绩效预告。绩效预告的时间要求与业绩预告相同。此外,该文件鼓励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之前自愿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
主板:A:业绩预告
若第一季度、半年、第三季度或年度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需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但亏损已转变成收益。
2.实现利润,且净利润同比增加或减少50%以上(基数较小的除外)。
3.期末净资产为负,且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如果上述情况不存在,业绩预告可不披露。如果需要披露绩效预告,绩效预告的时间要求是:
1。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在当年4月15日前;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在当年7月15日前;
3.第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为当年10月15日之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在次年1月31日前;
B:业绩快报:鼓励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之前自愿披露定期报告业绩快报。并不是强制性的。
绩效预告时间要求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其中,绩效预告是员工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用于告知员工自己的工作表现和对其绩效的评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并未遵守这一规定,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员工绩效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标准和相关权利。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绩效预告的时间要求,即在每年度的某个时间点,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通报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和对其绩效的评价。
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绩效预告,给员工带来了困扰和不满。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绩效预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绩效预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绩效预告,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上市公司需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绩效预告,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同时,员工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绩效预告,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