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3年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建筑企业资质跨省迁移政策。新规打破地域壁垒,简化审批流程,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3年修订《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建筑企业资质跨省迁移政策。新规打破地域壁垒,简化审批流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原注册地资质整体迁移至西安,无需重新核定资质等级。本文从政策背景、迁移条件、办理流程、材料清单、监管要求五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改革动因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响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通过资质跨省迁移政策吸引优质建筑企业落户,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行业痛点破解
传统模式下,企业跨省承接项目需设立分公司并重新申请资质,周期长、成本高。新规允许资质整体迁移,降低企业扩张成本。
监管创新
建立“迁入地主导、迁出地协同”的跨省监管机制,通过资质信息互认、信用联合奖惩,防范“空壳企业”迁移风险。
二、跨省迁移适用范围与条件
(一)适用企业类型
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含特级、一级)。
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制企业。
信用要求
企业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近三年在迁出地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拖欠工资记录。
人员与资产要求
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需随资质同步迁移,人数需满足资质标准最低要求。
企业净资产需达到资质标准,需提供迁出地审计报告及迁入地验资证明。
(二)限制情形
禁止迁移类型
涉及地方债务纠纷的企业。
迁出地主管部门明确反对迁移的企业。
特殊资质处理
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部门审批的专项资质,需先取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迁移的书面意见。
三、跨省迁移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
系统注册
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选择“西安市”站点,进入“市城建委”服务专区,注册法人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
信息填报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跨省迁移”模块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资质类别、迁移原因等,上传电子材料。
数据共享
系统自动调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信息,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二)迁出地确认
迁出地审核
迁出地省级住建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资质、人员、信用信息核查,出具《跨省迁移确认书》。
异议处理
对迁出地提出异议的企业,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充材料或撤回申请。
(三)迁入地审批
材料审查
西安市城建委重点核查企业净资产、人员社保、信用记录,周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与听证
审批通过后,在西安市城建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有异议的企业,需参加听证会说明情况。
(四)证照变更
资质证书换发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领取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自动注销。
其他证照变更
同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保账户、税务登记变更,实现“一网通办”。
四、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格式要求 备注说明
1 《跨省迁移申请表》 PDF签字盖章版 系统自动生成,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迁出地审计报告 PDF扫描件 需包含企业净资产、负债率等关键财务数据
3 人员社保明细 PDF电子版 需显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加盖社保局公章
4 迁出地《跨省迁移确认书》 PDF扫描件 需明确同意迁移的资质类别及等级
5 信用承诺书 PDF签字盖章版 模板从系统下载,需包含“虚假承诺自愿接受联合惩戒”条款
五、后续监管要求
动态核查
迁入地主管部门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迁移企业,重点核查:
注册建造师是否在岗履职。
项目现场是否配备与资质匹配的技术装备。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信用联动
企业信用状况纳入陕西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失信行为将影响招投标、资质升级。
年度自查
获迁企业需每年1月底前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包括:
跨省承接项目清单。
资质标准符合性自查表。
人员变动及补充情况。
六、行业影响与建议
对企业的机遇
市场扩张加速:无需重新申请资质,快速布局西北市场。
成本降低:节省资质重申费用约50万元,缩短扩张周期6个月以上。
政策叠加:可同步申请西安“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补贴”。
合规风险
监管趋严,企业需防范“资质挂靠”“人员虚假注册”等行为,避免被吊销资质。
申请建议
提前规划:在迁出地完成人员社保转移、财务审计,确保材料真实性。
系统对接:优先选择已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接口对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模拟核查:在正式申请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资质符合性预审。
结语
西安建筑企业资质跨省迁移政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生动实践。企业应抓住政策窗口期,以“资质迁移”为契机,优化全国市场布局。同时,需谨记“宽进严管”的监管逻辑,从人员管理、项目履约、信用维护等维度构建合规体系,实现“迁得进、留得住、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