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高新区作为西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为藏药企业提供“一站式”备案服务,助力传承与创新结合。以下为备案流程及核心要点,助力企业高效合规开展藏药生产经营。
拉萨高新区作为西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为藏药企业提供“一站式”备案服务,助力传承与创新结合。以下为备案流程及核心要点,助力企业高效合规开展藏药生产经营。
一、备案前置条件
企业注册
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拉萨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藏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民族药研发”等表述。
生产资质要求
若涉及药品生产,需提前取得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仅从事藏药饮片分装或销售,则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环保与消防验收
生产场所须通过环保部门环境评估及消防部门验收,确保符合藏药炮制工艺的特殊要求(如熏蒸、晾晒等环节的废气处理)。
二、藏药企业备案流程
提交备案材料
向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或西藏自治区药监局递交以下文件:
《藏药企业备案登记表》(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藏药品种、生产工艺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藏药品种注册证书或传统藏药验方备案证明(如属经典名方需提供古籍出处);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含原料采购、炮制工艺、质量检测标准)。
专家评审与现场核查
药监部门组织藏医药专家对备案品种进行技术评审,重点审查:
处方是否符合《藏医医典》《四部医典》等经典理论;
炮制工艺是否传承古法或经现代工艺优化;
质量标准是否建立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安全性指标。
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地核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仓储条件。
备案与公示
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发《藏药企业备案证明》,并在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官网公示。备案有效期一般为5年,需按年提交自查报告。
三、后续合规要求
原料溯源管理
建立藏药材种植基地或定点采购渠道,记录产地、采收时间、炮制加工等信息,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生产过程监控
对关键工艺环节(如炒制、蒸煮、晾晒)进行温度、湿度、时间等参数记录,保留批生产记录至少5年。
产品检验与放行
每批产品须经质量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检验项目包括性状、鉴别、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等。
四、注意事项
政策支持:拉萨高新区对藏药企业提供研发补贴、税收减免及GMP认证奖励,具体可咨询高新区招商局。
经典名方备案:使用传统藏药验方生产,需提供古籍文献依据及三代以上传承人证明,可简化临床试验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建议对自主研发品种申请专利或地理标志保护,避免配方泄露或侵权风险。
完成备案后,藏药企业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享受拉萨高新区产业扶持政策。建议定期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及时掌握政策更新,确保生产流程持续符合藏药标准及GMP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