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武汉江岸区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定向及公开
盘点武汉江岸区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定向及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时间流程和条件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我们为您解答指导!
武汉江岸区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定向及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参照附件5《项目申报须知》。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须知》准备,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于4月30日前将《新材料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推荐汇总表》以及相关项目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含附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和光盘(包括word版和盖章后全本扫描件PDF版)报送至江岸区经科局工业运行科。
武汉江岸区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定向及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条件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定向类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 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 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单位除上述单 位外,还可为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 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 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 责任人原则上应由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者实际主持攻 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 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武汉江岸区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定向及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流程
各市(州)经信局组织动员辖区内有关单位按照《新材料 重大专项2025 年度指南(定向类)》(详见附件1)积极申报定 向类项目;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 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按照《新材料重大专项2025年度指南(公 开竞争类)》积极申报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单位 通 过 国 家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公 共 服 务 平 台,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 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