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针对多作贡献奖励、核心员工奖励有所调整,详细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
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针对多作贡献奖励、核心员工奖励有所调整,详细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合肥企业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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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调整后内容
一、多作贡献奖励调整为:对总部企业年度营业利润和营业收入两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且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最高不超过20%可由企业发放给管理团队。
二、核心员工奖励调整为:总部企业工资性年收入(在肥发放)40万以上的员工总人数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的,对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其上年度工资性年收入的2%给予奖励。
《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调整前内容
一、多作贡献奖励原为:对总部企业年度营业利润和本地经济贡献两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且年度本地经济贡献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的1%且不高于本地经济贡献增量的4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最高不超过20%可由企业发放给管理团队
二、核心员工奖励原为:核心员工激励。总部企业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且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对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其上年度工资性年收入的2%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