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和要求一、注册分公司流程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需要到登记机关
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需要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书》。
涉及前置审批的手续- 如果涉及前置审批,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需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登记机关审核-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如果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登记机关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需符合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例如“深圳市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经营范围- 需明确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提供分公司的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注册资本,但需明确总公司的注册资金。
负责人信息- 提供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号、姓名、地址等信息。
总公司的代码证数字证书- 需提供总公司的代码证数字证书。
分公司负责人的银行U盾- 需提供分公司负责人的可用于商事登记的银行U盾及U盾密码。
其他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隶属单位章程、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资料的签章、委任书等。
三、注册分公司的条件名称要求- 分公司的名称需在母公司的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如“深圳XXX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资金要求-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注册资本要求。
母公司要求- 母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负责人要求- 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母公司法人代表,也可以任命其他人。
注册地址要求- 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楼,并需提供租赁所盖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提供企业或股东的房屋产权证明。
经营范围要求-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母公司相同,不可以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注意事项前置审批- 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需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材料准备- 提交的申请材料需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租赁合同- 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需由租赁所盖章。
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求,可以确保分公司注册的正规性和合法性。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