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指出新开办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以下为通知原文:关于新开办企业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8〕89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就业登记办理途径,向新开办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现将新开办企业办理就业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开办企业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初次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本市人员,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其中,新开办企业未招用人员或招用就业状态未发生变化人员的,无需办理就业登记。二、新开办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可与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合并办理。新开办企业可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或通过开办企业“e窗通”网上服务平台(http://ect.baic.gov.cn),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就业登记信息以参保登记信息为准。三、工作要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要严格执行单位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相关规定,不断拓展服务方式,简化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新开办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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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之前叫《劳动手册》,曾改名为《就业失业登记证》,而现在已更名为《就业创业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为了大家可以对就业创业证有所了解,下面是我们对就业创业证有什么用处和用途的相关整理,感兴趣可以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就业创业证有什么用处和用途?就业创业证是指以个人名义向国家或地方政府申请的,用于证明个人就业和创业能力的一种证书。该证书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就业创业证作为一种具有权威性的证书,其用处和用途是非常广泛的。1.申请创业补贴在许多地区,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创业者可以申请一定数额的创业补贴。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2.获得税收优惠政府为鼓励个人进行创业,往往会给予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创业者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部分税费或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期限等。3.申请贷款在某些情况下,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个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一政策旨在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4.获得社会荣誉和认可就业创业证不仅是一种实用的证书,也是一种荣誉和认可的象征。持有该证书的个人通常会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赞誉,有利于提升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形象。【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何申请就业创业证?申请就业创业证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具体的步骤:1.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就业创业证申请的相关政策和要求。2.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创业计划书等。3.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4.经过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将获得就业创业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就业创业证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者事先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上是对就业创业证有什么用处和用途?的相关整理,就业创业证作为一项政策福利,对于鼓励和支持个人创业具有重要的作用。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个人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如创业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支持和社会的认可和尊重等。大家若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大家咨询创业萤火网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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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之前叫《劳动手册》,曾改名为《就业失业登记证》,而现在已更名为《就业创业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为了大家可以对就业创业证有所了解,下面是我们对就业创业证有什么用处和用途的相关整理,感兴趣可以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就业创业证有什么用处和用途?就业创业证是指以个人名义向国家或地方政府申请的,用于证明个人就业和创业能力的一种证书。该证书通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就业创业证作为一种具有权威性的证书,其用处和用途是非常广泛的。1.申请创业补贴在许多地区,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创业者可以申请一定数额的创业补贴。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2.获得税收优惠政府为鼓励个人进行创业,往往会给予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创业者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部分税费或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期限等。3.申请贷款在某些情况下,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个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一政策旨在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4.获得社会荣誉和认可就业创业证不仅是一种实用的证书,也是一种荣誉和认可的象征。持有该证书的个人通常会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赞誉,有利于提升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形象。【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何申请就业创业证?申请就业创业证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具体的步骤:1.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就业创业证申请的相关政策和要求。2.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创业计划书等。3.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4.经过审核后,如果符合条件,将获得就业创业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就业创业证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者事先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上是对就业创业证有什么用处和用途?的相关整理,就业创业证作为一项政策福利,对于鼓励和支持个人创业具有重要的作用。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个人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如创业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支持和社会的认可和尊重等。大家若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大家咨询创业萤火网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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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注册公司算重新就业吗?这是一个颇受关注的话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个体经营或者创业,而个体经营和公司注册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就业方式。然而,许多人对于个人注册公司是否算作重新就业存在一些疑问。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探讨。什么是重新就业?在探讨个人注册公司是否算作重新就业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重新就业的概念。一般来说,重新就业是指一个人在失去原有工作后,通过寻找新的工作或者创办自己的企业重新参与就业。重新就业可以是找一份新工作,也可以是开始自己的创业项目。个人注册公司属于重新就业吗?个人注册公司是否算作重新就业,这个问题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争议。一方面,个人注册公司无疑是一个新的就业形式,相对于找一份新工作来说,个人注册公司更需要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个人注册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而且需要进行市场分析、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一系列的工作,可以说是一种以创业为导向的就业方式。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个人注册公司并不属于重新就业的范畴。他们认为重新就业应该是找一份正式的工作,而个人注册公司只是个人自己创立的企业,属于个体经营的范畴。个人注册公司的雇主和雇员都是同一个人,无法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就业实体。是否算作重新就业的影响无论个人注册公司是否算作重新就业,对于个人而言,选择个人注册公司都带来了一些好处。首先,个人注册公司为个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就业机会。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创办自己的公司,放开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其次,个人注册公司可以为个人创造更多的经济机会。个人可以通过公司注册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提升自己的经济实力。此外,个人注册公司也为个人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长空间,可以促进个人的职业发展。个人注册公司的相关要求对于个人来说,注册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个人在注册公司之前需要了解和遵守一系列的相关要求。首先,个人需要了解注册公司所需要的资金和资质要求。有些行业对于注册公司的资金和资质有一定的限制,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准备。其次,个人还需要了解注册公司的手续和程序。注册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和文件的申请,个人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最后,个人需要了解注册公司后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注册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个人需要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负责。结论个人注册公司是否算作重新就业可以说是个人观点的选择。无论如何,个人注册公司都为个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就业机会,可以促进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提升。对于个人来说,选择个人注册公司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要求和程序,切忌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盲目行事。无论个人选择什么样的就业方式,都需要坚持付出努力和追求自我价值的信念,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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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这个位于中国西南部的山地省份,以其壮丽的风景和丰富的自然资源而闻名。近年来,贵州的经济发展迅速,成为了众多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对于想要在贵州创业的人们来说,注册公司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步骤。另一方面,打工也是许多人选择的途径,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下面将分别探讨注册公司和打工在贵州的优势和特点。注册公司的优势在贵州注册一家公司,对于那些有创业激情和想法的人们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选择。首先,贵州的政府对于创业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这些政策包括减免税费、提供低利贷款以及给予土地和劳务资源的支持等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为创业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降低了初创企业的风险和成本。其次,贵州作为中国的地理中心,交通与物流网络发达,为企业的营销和物流提供了便利。此外,贵州的人才储备也较为丰富,各高校和研究机构为创业者输送了大量的人才资源。这些优势加上贵州丰富的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水力资源等,为注册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打工的优势不同于注册公司的创业者,有些人选择了打工作为他们在贵州的就业方式。贵州的工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对工人和技术人才的需求量较大。这为那些想要稳定就业的人们提供了机会。贵州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文化特色,成为了国内乃至国际旅游的热门目的地。旅游业的兴起,为打工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可以在旅游景区担任导游、服务员等职位,服务来自各地的游客。这不仅提供了就业机会,还能让他们接触不同的文化和思想,拓宽视野。注册公司 vs 打工当我们将注册公司与打工进行比较时,可以看到它们各自有着独特的优势。注册公司对于有创业想法和潜力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通过注册公司,他们可以发挥自己的才能,创造自己的财富,并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然而,注册公司也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风险。创业者需要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还需要面对市场风险和竞争压力。相比之下,打工相对来说更为稳定和安全。对于那些对创业风险不愿承担的人们来说,打工可以提供一份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保障个人生活。总的来说,注册公司和打工都是贵州为人们提供的就业机会。通过创业,我们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而通过打工,我们可以获得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提升技能,为个人生活提供保障。无论选择注册公司还是打工,都需要根据个人的能力和兴趣做出合适的选择,为自己的未来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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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就业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就业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其中就包括就业补贴。在广州注册公司地址的企业,也可以享受到就业补贴的政策。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广州注册公司地址的就业补贴政策。什么是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是指政府为鼓励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而提供的一种补贴政策。这种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同时也可以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促进经济的发展。广州注册公司地址的就业补贴政策广州注册公司地址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广州市政府将对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企业所在地区、行业、招用人员的数量和薪资水平等因素而定。2. 对失业人员给予一定的补贴广州市政府将对失业人员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而定。3. 对残疾人就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广州市政府将对招用残疾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企业招用残疾人的数量和薪资水平等因素而定。4. 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广州市政府将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和薪资水平等因素而定。5. 对创业者给予一定的补贴广州市政府将对创业者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创业者的创业项目、投资金额等因素而定。如何申请就业补贴?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明等。就业补贴的好处就业补贴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企业的发展。2. 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3. 促进经济的发展,增加税收收入。总结就业补贴是政府为鼓励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而提供的一种补贴政策。广州注册公司地址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就业补贴的政策,这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您是广州注册公司地址的企业或失业人员,不妨去了解一下就业补贴的政策,或许会给您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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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也应当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然而,由于残疾人在身体或智力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常常遭遇到各种困难和歧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社会需要共同努力,提供有力的保障,帮助残疾人融入工作环境,并为他们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引入,为残疾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这一保障金旨在为残疾人提供稳定的收入,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和就业中的困难。通过这一保障金,残疾人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建立,为残疾人打开了通往更美好未来的大门。打造公平就业平台,助力残疾人融入社会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关键在于打造公平的就业平台。只有残疾人能够平等地参与到就业竞争中,才能真正实现融入社会的目标。为了实现公平就业,社会需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首先,社会应当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面临技能不足的问题,因此,社会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课程,帮助他们提升自身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通过培训,残疾人可以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其次,社会应当积极创造就业机会。残疾人就业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限制,因此,社会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同时,企业也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打破就业歧视,真正实现公平就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保障,共建共享社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力的保障,是共建共享社会的重要举措。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应当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会需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提供有力的保障。首先,社会应当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这一制度可以为残疾人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和就业中的困难。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这也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残疾人就业的发展。其次,社会应当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保护。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因此,社会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法律的保护,残疾人才能真正享受平等的就业权利,融入社会。总之,助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是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打造公平的就业平台和提供有力的保障,社会可以帮助残疾人融入工作环境,实现自身的价值。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共建共享的社会,让残疾人在就业中享受平等和尊重。让我们携手助力残疾人就业,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包容和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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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关注度逐渐增加。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应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保障,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残疾人就业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壁垒。为了打破这些壁垒,助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残疾人就业有保障,能够让每个人都能闪耀光芒。残疾人拥有与其他人一样的劳动权利和就业机会,他们有能力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然而,由于身体或智力上的障碍,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能够为残疾人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就业愿望。这不仅能够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够闪耀光芒,也能够让整个社会更加多元和包容。其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创造机会,共建共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仅仅是为残疾人提供经济支持,更重要的是为他们创造就业机会和平等的竞争环境。通过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鼓励和支持企业招聘残疾人员工,提供他们平等的工作机会。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和职业指导,帮助残疾人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这样一来,就能够让残疾人更加容易地融入到社会中,实现自己的就业目标,共建共享美好的未来。最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带来美好未来。残疾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他们有权利和责任参与到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更是为了让他们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和追求。通过提供经济支持、创造机会和共建共享的环境,残疾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这样的美好未来,不仅仅是对残疾人的福祉和尊重,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繁荣。打破就业壁垒,助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通过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能够为残疾人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就业愿望。同时,也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和平等的竞争环境,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够闪耀光芒。最重要的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能够带来美好的未来,让残疾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打破就业壁垒,助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保障,共创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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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7月30日,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对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见附件)申报2018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18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19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天津市保障金按照“天津市社会平均工资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孰低”原则征收。  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申报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当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申报表格请到市残联网站:www.tjdpf.org.cn,首页-办事指南-就业创业-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一)《天津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二)《个人收入统计明细》(税务系统打印)。  (三)首次申报残疾人职工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须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2018年新开办的用人单位,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因单位注销需提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须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因其他原因,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审核并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市和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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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作出了说明。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1696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1696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三、国务院扶贫办在每年1月15日前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相关信息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  四、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此外,《通知》还指出,《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另外,有关于《通知》所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办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逐级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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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联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具体操作问题作出了说明。其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精神,现就具体操作问题公告如下:  一、重点群体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一)申请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享受优惠。  2.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未完成“两证整合”的还须持《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财税〔2019〕22号文件的规定,核实其是否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财税〔2019〕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二)税款减免顺序及额度  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财税〔2019〕22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三)税收减免管理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享受本项税收优惠的,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需留存资料备查。  二、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政策  (一)申请  享受招用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  1.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需提供)。  2.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依法为重点群体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1.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以前是否已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核实后,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重点群体,在其《就业创业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招用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申请。  本公告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二)税款减免顺序及额度  1.纳税人按本单位招用重点群体的人数及其实际工作月数核算本单位减免税总额,在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的减免税总额为限。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享受优惠政策当年,重点群体人员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总额。  减免税总额=∑每名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数÷12×具体定额标准  2.第2年及以后年度当年新招用人员、原招用人员及其工作时间按上述程序和办法执行。计算每名重点群体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税收减免管理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享受本项优惠的,由企业留存以下材料备查: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3.《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三、凭《就业创业证》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一)失业人员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对其中的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其《就业创业证》上予以注明。  (二)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四、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一)严格各项凭证的审核发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相关凭证,违者将依法予以惩处;对出借、转让《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收回其《就业创业证》并记录在案;对采取上述手段已经获取减免税的企业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要追缴其已减免的税款,并依法予以处理。  (二)《就业创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创业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证件由用人单位保管。《就业创业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印制,作为审核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和享受政策情况的有效凭证。  (三)《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样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备案,相关信息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需提供给税务部门。  (四)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及扶贫办要建立劳动者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http://jyjc.mohrss.gov.cn),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查询《就业创业证》信息。国务院扶贫办建立全国统一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供各级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部门查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等相关信息。  (五)各级税务机关对《就业创业证》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有疑问的,可提请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办予以协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办应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合理的工作时限,并在时限内将协查结果通报提请协查的税务机关。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样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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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官网消息,4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合作交流办联合发布《关于确定我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对天津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扣减标准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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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天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缴费人负担,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 2019年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天津市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享受优惠有关资料实行留存备查管理方式进行了说明。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缴费人享受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缴费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缴费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二、缴费人对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我市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开展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后续管理。对不应当享受减免政策的,依法依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费款,并予以相应处理。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关于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需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情况,不适用上述规定,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五、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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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简称《公告》)有关政策,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2023年8月29日,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23〕2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费扣减标准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169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三、享受政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范围、执行期限、计算标准等其他要求严格按《公告》规定执行。四、各级财政、税务、退役军人事务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附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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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3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医疗保障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3年第2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对贵州省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含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以下同)缴费流程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一、优化后缴费流程自2023年4月1日起,在以下市(州)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分不同情形办理医疗保险缴纳、补缴、趸缴等业务。(一)贵阳贵安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或代扣医疗保险费:(1)申报缴纳当月基本医疗保险费;(2)每年度首次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同时缴纳当年大额医疗补助费;(3)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申报缴纳当月及前2个月内(含2个月)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4)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并办理医保退休享受退休医疗待遇后,缴纳当年大额医疗补助费。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前月份2个月(不含2个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二)遵义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或从当月顺序申报缴纳至当年任意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2)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三)六盘水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1)灵活就业人员既申报缴纳当年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又申报缴纳当年全年的大额医疗补助费;(2)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缴纳当年全年大额医疗补助费。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年以前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四)安顺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基本医疗保险。(2)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度首次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同时缴纳当年大额医疗补助费。(3)灵活就业人员在上半年按顺序申报上半年剩余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或在下半年按顺序申报下半年剩余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灵活就业人员不选择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按顺延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而需要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五)毕节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或从当月顺序申报缴纳至当年任意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2)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单独申报缴纳当月或从当月按顺序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大额医疗保险。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缴费基数不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2)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六)铜仁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或从当月顺序申报缴纳至当年任意剩余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申报缴纳当年全年的大额医疗保险费;(2)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缴纳当年全年大额医疗补助费。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选择的缴费基数不为铜仁市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0%;(2)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而需要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七)黔东南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或从当月顺序申报缴纳至当年任意剩余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申报缴纳当年全年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的情形。(2)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缴纳当年大额医疗补助费。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八)黔南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高额医疗保险费。(2)灵活就业人员在上半年按顺序申报上半年剩余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高额医疗保险费,或在下半年按顺序申报下半年剩余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高额医疗保险费。(3)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按月缴纳高额医疗保险费。(4)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在上半年按顺序申报上半年剩余月份高额医疗保险费,或在下半年按顺序申报下半年剩余月份高额医疗保险费。2.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高额医疗保险费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九)黔西南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或从当月按顺序申报缴纳当年任意剩余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的,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直接缴纳医疗保险费。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缴费人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提出补缴(核定)申请,医保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应缴费额并推送税务部门后,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纳:(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当月以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2)未达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而需要一次性趸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二、费款缴纳期限灵活就业人员应于申报当月最后一日前缴纳已申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补助费。三、缴费渠道(一)掌上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享服务”、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掌上缴费渠道操作指引详见《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缴纳操作指引(掌上)》(附件1)。(二)线下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线下缴费渠道办理指南详见《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办事指南(线下)》(附件2)(三)委托银行代扣已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商业银行继续代扣医疗保险费。四、咨询办理(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区号+12393”致电医保部门服务热线咨询。(二)通过掌上缴费渠道申报缴纳遇到的系统故障、报错提示等问题,可以通过拨打95534客服热线电话咨询解决。缴费人对缴费地点或缴费流程不清楚的,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五、系统保障为确保顺利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优化,2023年3月29日17:00至2023年4月3日8:00期间,贵州省范围内各医疗保障部门将暂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变更、终止和征集信息核定业务。税务部门各缴费渠道正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特此通告。附件:1.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缴纳操作指引(掌上)2.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流程办事指南(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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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10月30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根据国务院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2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具体事项为:一、征收范围(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企业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向主管税务局申报缴纳当月费款。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企业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者按年,按原有方式自行申报缴费。三、缴费渠道企业可以通过单位客户端、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等渠道进行申报,使用三方协议扣款、银行临柜、办税服务厅刷卡等方式进行缴费。划转初期,灵活就业人员仍按照原渠道、原方式缴费。四、其他事项2020年11月20日,相关部门联合对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升级,请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在11月19日前办理缴费,2020年12月企业缴费业务于11月21日起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企业在办理社保登记、人员变动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咨询。企业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本公告自2020年11月2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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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消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公告)相关规定,经评估并报经上海市政府同意,8月30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长〈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发〔2019〕2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文中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相应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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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社保对于居民个人来说,其重要性体现在很多方面,能够为个人提供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那么,对于那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讲,它们缴纳社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未就业人员、自谋职业人员、退休人员、失业人员辞职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等。二、多大年龄可以以个人身份参保呢?16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都可以,当然还有特殊情况,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却未缴满社保的可以这么做:如女性55岁退休,社保缴纳了14年未缴满15年,可以延长一年,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另外,如果您是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即2011年7月1日之前)参加的养老保险,也分这以下两种情况:举个例子:1、张阿姨于2006年6月1日首次参保,2020年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14年,可继续缴纳一年,领取养老金;2、陈阿姨于2011年3月1日首次参保,20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交费9年,可继续缴纳5年,再一次性交剩下的一年,即可领取养老金。三、个人交社保到底划不划算?与单位职工参保相比,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费用显然是不划算的。1、如果是单位职工缴纳社保,则单位缴纳20%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8%进入个人账户;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则是本人缴纳20%,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但是与无社保人员相比,社会保险具有特殊的保障功能。如养老保险给你退休以后提供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在你患病时提供就医保障。最后:社保是一种保险,不建议从投资的角度看社保是否划算,如果嫌低,还可再上一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以上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介绍。对于想要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如若对社保缴纳相关事项不够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必要时也可以咨询第三方专业代理机构获取具体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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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深圳地区“双创”活动地持续推进以及创业环境的利好,很多创业者选择在该地区进行创业。而在这些创业者之中,大学生创业也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那么,深圳大学生创业有补贴政策吗?接下来,本文将对深圳大学生创业可以领取的四种补贴进行介绍!当前,大学生在深圳创业,可领取的补贴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初创补贴‍1、补贴标准:可申请最低1万元的初创补贴。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1万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最高补贴人数不超过10人,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2、申请条件:必须取得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且正常经营。3、申请材料:1)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银行基本存款账户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6)纳税证明4、受理部门:街道公共事务中心。二、场租补贴1、补贴标准:每月可申请最低500元,最高2340元,持续补贴3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8万元。2、申请条件: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3、申请材料:1)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3)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4)缴纳租金的发票5)银行基本存款账户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7)纳税证明4、受理部门:街道公共事务中心。三、社保补贴1、补贴标准:每月可申请650元左右,持续补贴3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人,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3.4万元。此项补贴仅针对自主创业人员补贴,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如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均按最低工资标准缴交的部分,医疗保险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标准缴交的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2、申请条件: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3、申请材料:1)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3)银行基本存款账户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5)纳税证明4、受理部门: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四、带动就业补贴1、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1696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1696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2、申请条件:按招用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不限户籍)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申请材料:1)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3)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4)银行基本存款账户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6)纳税证明。4、受理部门: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如果全部补贴都能拿到,最高能拿到8万/人的补贴,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前提是要符合以上条件。建议先申请初创补贴,这个补贴是四个里面最容易的申请的,只要符合条件基本都可以申请下来。租金补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需要在同一个地址租用一年的时间,而且租用时间是从企业成立开始算的,主要依据就是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社保补贴只要缴纳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补贴的是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不计最后的带动就业补贴,可以不用急着申请,等人员达到10个人再去申请,因为最高是5万,刚好是10个人,可以一次性申请下来。以上是深圳大学生创业可领取的补贴介绍。想要在深圳进行创业的大学生,有必要对此作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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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税务总局发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截至2023年6月)(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近年来,围绕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现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办理方式、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自主创业、鼓励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就业2个方面,形成了涵盖14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费优惠的政策指引,便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和广大经营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详见附件。附件: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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