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

在金税三期运行的大环境下,税务局加强了对发票的核查力度,企业的发票风险也日益凸现,只有认识、识别了风险,才能有效规避风险。企业发票风险是企业在发票开具、发票取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发票开具风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拆本使用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提供应税服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注:营改增后,根据相关规定可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4)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二、发票取得风险

增值税发票取得必须坚持“四流”统一,即:合同流、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四流统一。否则可能会给公司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税收负担,甚至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进项税抵扣构成要件:

(1)业务属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业务;

(2)取得的发票必须是合规的进项税抵扣凭证;

(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认证或勾选;

(4)在认证通过当月抵扣,或在勾选日所在申报期抵扣;

(5)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无效;

(6)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税局认证。

三、发票的认证、抵扣风险

1、取得专用发票后,未及时(360天内)到税务局认证,或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使得进项税额作废。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并在规定时限内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有特殊规定按规定处理。

四、发票传递环节风险

公司应制定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其中应对增值税发票传递做出相应规定。

增值税传递环节的主要风险是:

1、丢失—传递过程中丢失;

2、压票—超过认证期限未传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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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根据公告,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今天小编整理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相关问题解答,一起来看下吧。

企业注册-就找创业萤火工商注册-代办集团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src="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5/04/ecb49d28829f4d0f8b7003fe7a7ad78d.png" alt="企业注册-就找创业萤火工商注册-代办集团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1.如何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货物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以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合计适用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合计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需要说明的是,一是“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二是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三是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代办注册公司-申请商标" src="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5/04/d742105d2c04433295f2cea81655a055.png" alt="创业开公司-就找创业萤火工商注册-代办注册公司-申请商标" />2.一般纳税人什么条件下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①2018年5月1日以前(不含本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即按照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标准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超标登记和自愿登记的一般纳税人)。

②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12个月,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月份*12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4个季度,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季度数*4。

(2)补充说明:

①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500万元的标准超标登记或自愿登记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②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营改增应税行为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行为销售额分开计算,均未超过登记标准,纳税人出于自愿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③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等政策规定必须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符合转登记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必须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纳税人自主选择。如果纳税人转登记前的增值税税负低于3%,为了保证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建议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纳税人的下游企业要求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建议谨慎选择转登记,因为转登记后依法只能按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代办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src="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5/04/263dd171c6ec4b4ca1e80669fa16f322.png" alt="注册公司-就找创业萤火工商注册-代办公司注册-营业执照" />4.如何理解转登记日?

转登记日是指一般纳税人办结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手续的当天。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可办理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手续。

5.纳税人如何办理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手续?

转登记手续由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发起,纳税人应正确、完整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是否一致,一致的当即完成转登记;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代办企业注册-营业执照" src="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5/04/f4f165c922d24a6aa01c4577b618dab3.png" alt="工商注册-就找创业萤火工商注册-代办企业注册-营业执照" />6.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通过开票软件的“征收率发票开具”模块,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7.转登记纳税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离线开具吗?

转登记纳税人需要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税控开票软件自动校验联网状态,税务机关不需要修改纳税人的离线时长。

代办工商注册-北京集团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公司股权变更-就找创业萤火" src="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5/04/b67081be68454321a6c52f24d0444f58.png" alt="代办工商注册-北京集团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公司股权变更-就找创业萤火" />8.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何使用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谓“下期”、“当期”,指的都是税款所属期。

(1)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月纳税。转登记日的当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

(2)原来按月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季纳税。转登记日的当月,仍应该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转登日的次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比如,转登记日的所属月份为7月份,纳税人在7月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8月起,改为简易计税,按季缴纳,8-9月份实现的税款,在10月申报期申报缴纳。

(3)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继续按季纳税。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起改为简易计税。

(4)原来按季纳税,转登记后改为按月纳税。在转登记日的当季,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纳税,从下一个季度的首月起改为按月简易计税。

9.转登记前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暂挂账处理,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核算,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留存备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余额不得用来抵减转登记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应纳税额。

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

(1)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由纳税人自行办理勾选确认、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事宜。

(2)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待取得后,在认证期限内(360天),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勾选确认或者稽核比对事宜。办理勾选确认时,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局版)(http://88.12.26.102:1136/),登录时使用电子底账用户名和密码。

北京注册公司找创业萤火-工商注册-公司注册-代办企业注册-营业执照" src="http://source.qibangbang.com/imgs/d/front/201805/04/44dd51f10e5344959eeaa67b60f23e67.png" alt=" 代办北京注册公司找创业萤火-工商注册-公司注册-代办企业注册-营业执照" />10.纳税人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如何调整?

(1)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统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较后一期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2)转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稽查、补充申报等原因,需要对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11.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该如何开具发票和申报?

(1)发票开具

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转登记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形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纳税申报

转登记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较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较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不是要求纳税人重新核算较后一期的涉税数据并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纳税人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对一般纳税人期间较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和原来的申报结果相比,可能会产生少缴税款,也可能会产生多缴税款,都不需要重新填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

12.转登记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再次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纳税人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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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是每个公司都有的经营行为,发票的管理至关重要,规范的发票管理及执行能将涉税风险降低,那新注册公司该如何操作呢?
一、新注册公司如何开票?
新注册的公司,有以下两种开票形式:税局代开发票;领取Ukey回公司自开发票。
1、税局代开发票
所需资料: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申请流程:
登录电子税务局→做存款账户备案→网签三方协议→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代开文书申请→带上身份证去税务局自助开票机上打印发票就可以了。
2、领Ukey自开发票
所需资料:
(1)基本存款信息表。
(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3)公司公章。
申请流程:
登录电子税务局→做存款账户备案→网签三方协议→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申请增值税发票→通过后预约所属税务局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去申领Ukey→申领普通发票→电脑操作申领确认,取税务局领取发票,就可以回公司自己开票了。

二、公司开票应注意哪些事项?
1、开票时,按规定实际商品进行开票,不得变更名称等其他不合理开票。
2、不得虚开,得按实际交易金额和内容开票。
3、若是商贸公司,确保取得发票可对应商品,不得随意开。
4、商品编码、名称,按规定选择合适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
5、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正确、规范的选择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6、若交易商品较多,可按一定规范开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7、注意规范:发票打印时,一定要规范地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
8、做好发票管理,比如专票在传递过程中,最好不能损坏、污染。
9、无论普票还是专票,开票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识别号,便于金税四期大数据采集信息,可监控到每张发票的去向。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新注册公司如何开票?发票开具流程有哪些? 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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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任意一个公司来说,企业一经成立,就涉及到记账报税等工作,而这也就不得不使用税控发票系统。那么,有关税控开票系统,企业都需要了解哪些常见问题呢?接下来,大连代理记账将此进行简要介绍。

  1、打开税控开票软件,服务器没有响应怎么办?

  通常,出现该种情况,财务人员可以先检查USB数据线与税控盘的连接是否正常,并进行状况排除。如若此方面没有问题,那么其便可以检查是否是由于操作系统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般情况下,安装完整版的系统之后,绝大部分此类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解决。

  2、在使用税控系统的过程中,未抄税能否开具发票?

  未抄税不能开具发票这一问题,会计人员可先点击税控系统的“网上抄报”,然后点击“上报汇总”完成抄税来解决。需要说明的是,若想避免这一问题,企业无论是否开票,到了每月征期都要进行抄税。

  3、企业在使用税控开票软件时,当月忘记上报汇总、清卡,应如何处理?

  实际上,此类问题可分为两种情况:(1)企业当月的税务已申报完成,只是忘记清卡,那么企业会计人员便需携带税控盘、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到所属税务机关执行强制反写清卡。(2)企业税控逾期未清卡,当月税务逾期未申报,那么企业负责人便需携带相关报表和证件去税务大厅接受罚款,然后执行税控强制清卡。

  4、在税控认证发票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进行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建议企业会计人员在月底之前进行有效认证勾选,在该环节,财务人员需根据手中现有发票进行核对勾选,不能选择整体勾选,以免造成税款已抵扣,但入账时找不到发票,从而引发税务风险的情况。

  5、使用税控发票系统开票,需注意什么?

  由于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税务系统开票数据和申报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所以,企业在开具发票时,一定要确保网络连接无异常,并及时查询开具的发票是否上传,以保证发票汇总数据为当月完整的真实数据。

  以上为企业使用税控发票系统开具发票时所遇到的常见问题说明。大连代理记账认为,发票的开具和验证是一项专业操作,因此,企业相关责任人一定要对开票流程和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把握。另外,企业如若在发票开具和认证方面遇到问题,那么,也可以寻求专业大连代理记账进行免费财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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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企业经营期间,在交易达成的时候,其通常涉及到发票的开具。那么,于企业而言,常见的发票有哪些?开具条件是什么?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发票作为企业经营过程中取得的重要财务凭证,最常见的有三种。分别是: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它不仅是商事凭证,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款。

开具要求为:

1、项目齐全,与企业的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填写规范,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的是,不可以抵扣税款。

开具要求为:

1、根据实际交易内容真实填写发票;

2、完整填写发票,一次填完所有联次,上下联保持一致;

3、字迹工整无误,不可有涂改痕迹,不可压线,不可错格;

4、发票联与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5、使用“¥”符号在“金额”、“税额”栏合计数前封顶;

6、填写购销双方公司的全称,不允许使用简称。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属于专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相当于可抵扣的普票。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说明里面,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统一填写到专票栏次的。

开具要求为:

1、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2、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

3、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4、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5、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自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上是对常见的发票类型介绍以及各类型发票的开具要求说明。对于对此不了解的企业,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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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和企业经营活动中,一些情况下,个人或是企业会遇到对方拒开发票的情形。那么,对于拒开发票的套路你都了解吗?接下来,本文来对此进行说明、介绍!

一般来说,有关于拒开发票的套路,其主要有以下这些:

1、不好意思,税务局发票系统正在升级,发票开不了。

真相:税务局和纳税人的发票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税务局的发票系统升级并不会影响到商家正常开票,而且,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端的发票系统是不需要进行升级的。

2、真不巧,发票刚好用完了。

真相:如果商家确实不能当场开具发票,可以让商家出具凭证,或者在消费小票上注明消费日期、消费金额和商家无法当场开具发票的原因,在约定时间内到商家换取发票。

3、团购、使用优惠券的情况不能开发票。

真相:团购、优惠券、代金券、折扣价等是商家的促销方式,却被个别商家拿来作为不开发票的借口。

按照规定,只要商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者12366投诉举报,税务机关会根据税收规定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理。

4、你消费的金额太少,没有达到开具发票的标准。

真相:发票开具不存在开票标准这一说。

税法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 ,商家不得拒开。因此,如果消费者提出需要开具发票,不管金额多少,需要几张发票,商家都应该予以开具。

5、不开发票给你打折!

真相:很多人面对这套路非常欢喜,往往就此“沦陷”,结果有的人可能在售后和维修中与商家发生纠纷,得不偿失。同时,消费者不索取发票,商家可能因此避免本月销售额超过标准或者趁机隐瞒收入偷逃税款,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扰乱市场秩序。

6、这是给您的赠品,不能开发票。

真相:“购物赠品”属于商家提供的商业折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四十三条,商家应当将商品和赠品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中,商家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以上是对拒开发票的套路介绍。需要开具发票的企业和个人,有必要对此进行具体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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