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其中可能就会涉及到,股权转让就是企业的股东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做股权转让大部分人会交给代办公司帮忙代办,代办费用是2500元左右,除此之外股权转让还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一、股权转让需要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股权转让的流程

  第一步: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很多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卖自己股权根本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也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这个其实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可知,股东在转让其股权时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那也就意味着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转让时需要通知现有股东,并且在现有股东同意的情况才可以转让。因此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股东。

  第二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股权转让款金额;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

  3、配合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

  4、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三步:召开股东会

  按照法律规定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转让的股权的比例;

  2、新股东的基本信息;

  3、涉及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将变更事项写在决议里;

  4、变更公司章程。

  第四步:取得完税证明

  股权转让时现有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行为,这种情况下是否产生个人所得税需要转让股东前去税务部门进行完税申报。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股东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材料;

  4、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步:办理变更登记

  取得完税证明后,需携带完税证明和第四步中的其他文件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最终完成股权转让。

  三、个人转让股权,先纳税申报再做变更

  1、个人转让股权新政

  近期,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文件,目前已有北京、广东、天津、湖北、湖南等多地明确,个人转让股权需要先到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3号文《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明确要求个人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先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市场监督管理局才能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本通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哪些属于股权转让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重点稽查的行为

  1.频繁多次转让过股权的;

  2.平价或者0元股权转让的;

  3.自然人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的;

  4.自然人股权转让未依法申报个税和印花税的;

  5.利用合伙企业核定经营所得来达到降低自然人股转个税目的;

  6.股权转让之前财务提供虚假亏损报表达到降低自然人股转个税目的;

  7.未分配利润等转增股本未依法申报个税的;

  8.自然人股权中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违约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但是未依法履行扣缴个税义务的。

  创业萤火(www.yinghuodd.com)是国内较早的互联网财税服务平台,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工商变更、个人和企业税务筹划、公司审计及验资等专业的工商财税服务。在众多企业客户的支持下,创业萤火已经在北京、西安、郑州、天津以及上海等地设立分公司和合伙人,实现了中国大陆区域全覆盖,为国内众多客户提供工商财税服务。创业萤火以“规范化、精细化”的服务方式,获得中小企业客户的认可。创业萤火始终以“助力企业,基业常青”为使命,为中小企业提供生命周期的工商财税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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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代办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股东变更、股权转让、股权质押解押等业务,涉及工商、税务的变更等业务。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转让方股东属于自然人股东,那么,需要先变更税务,再变更工商;如果股权转让方属于法人股东,那么,可以直接办理工商。创业萤火是一站式企业级商务服务平台,可以为企业提供股权转让代办业务,有专门的工商代办专员、税务代办专员以及外勤专员,能够快速帮助企业办结股权转让。

  一、北京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办理?提供哪些材料?

  目前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先到税务部门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做股权变更。必报资料: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生效日的上月及上年度财务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股权原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北京企业法人股股东股权转让如何办理?

  法人股股东变更股权可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包含: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代码证、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经办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授权书,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对象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协议

  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特殊资产转让

  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4、相关证明文件的处理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5、公司章程问题

  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上述内容为“股权转让代办公司”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创业萤火专业的股权服务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并为您提供股权转让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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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转让调账是指在股权变更过程中,根据会计准则调整公司报表,使公司报表规范化,从而满足税务部门的要求,并完成股转的登记。如果公司报表不规范,可能会导致股权变更无法顺利进行。

  一、哪些情况下办理股权转让需要调账?

  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记账非常规范,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调账的。需要调账的原因多是由于记账不规范导致的,例如:公司是认缴注册资本的,但是在报表中记录的是实缴注册资本,此时就需要调账。接下来,为您汇总需要调账的情形:

  1、出现记账差错的时候,比如记账人员经过复核检查发现有记账差错时,必须马上进行调账;

  2、有账务处理的情况,出现账务处理情况时,一定要进行调账,以保证会计账簿账页的准确性;

  3、财务会计报表核对特殊情况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发现会计记录的差错,经过调账处理,以保证会计账簿的准确性;

  4、发现恶意调整的情况时,如发现有人利用会计技术恶意调整会计记录进行欺诈操作时,必须重新进行记账,并进行调账处理;

  5、审计发现账薄存在不准确的情况,出现审计发现账薄存在不准确的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调账处理,以保持会计记账的准确性;

  6、发现损失或者会计账簿变动较大的情况,发现损失或者会计账簿变动较大的情况时,会计人员一般都会进行调账处理。

  调账通常需要仔细核算,以便准确把握实收实付数量,确保调账结果的准确性。在进行调账时,还需要严格遵守会计法、规范和相关规章,确保调账处理程序的正确性,以消除会计记录中的错误、遗漏或者不准确之处。

  二、股权转让调账注意事项

  1. 调账并非任性而为、调账更不是擅自冲账,必须有根有据、合理合法;

  2. 每一笔账目在调账之前,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找到账目出现的原因,厘清业务的真实面目;

  3. 每一笔账目的调整,一定不以偷税漏税为目的,而是以还原事情真实为前提、回归业务实际为宗旨;

  4. 会计人员切记:调账须谨慎、调账有风险、调账须合法、调账有技巧!

  三、股权转让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及报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与公章

  2、股权转让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

  3、股权转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转受让方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注册账号进行实名认证。注:一些地区需要查验身份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没特殊原因的请带上。

  4、个人股东变动情况表(扣缴义务人)(一式一份)

  5、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两份)6、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一式三份)

  7、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一式三份)

  8、股东会决议

  9、旧股东名册(需要标明实缴,及认缴部分)

  10、公司章程(调档)

  11、转让协议发生日期上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12、如有实缴资本需要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回单,如本次转让中的实缴资本发生过变更,请提供上一次变更时双方的交易银行回单。

  13、委托协议(不是本人去办理的提供)

  上述内容为“股权转让调账”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创业萤火专业会计人员,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并未您提供股权转让调账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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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喜欢国务院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点击关注,每天不断更新精彩内容!从古至今,在社会之中,国务院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考察因素。怎么才能够让自己闪闪发光,让竞争对手自叹不如呢?这就需要有意识地对其进行“镀金”操作了。那么国务院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标准流程是什么呢?有什么具体的策略吗?咱们剖析好下面的案例,就能够心领神会了。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非上公司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指的是其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自由交易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票在证券交易市场自由交由和流通。而作为非上市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直接通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即可完成有限责任的股权变更;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较为复杂,《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非上市公司股份如何转让

法律分析:第一步:召开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第二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交的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上市公司能股权转让吗

法律分析: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行为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在未上市股权转让过程中,只要符合了以下几个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1、标的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股权权属明确且为发起人既有股份而非新发股份3、中介机构为依法设立的产权经纪公司4、标的股权最终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结果。如果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涉嫌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作为对国务院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深度研究者,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国务院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内容,希望能通过本文的解答帮助到大家。结果是,一个人,只有在实践中运用能力,才能知道自己的能力,阅读本文对于国务院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解释,你会收获更多!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创业萤火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国务院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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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非上公司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指的是其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市场自由交易的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票在证券交易市场自由交由和流通。而作为非上市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直接通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即可完成有限责任的股权变更;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较为复杂,《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非上市公司股份如何转让

法律分析:第一步:召开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第二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交的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上市公司能股权转让吗

法律分析: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行为怎么认定

法律分析:在未上市股权转让过程中,只要符合了以下几个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1、标的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股权权属明确且为发起人既有股份而非新发股份3、中介机构为依法设立的产权经纪公司4、标的股权最终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结果。如果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涉嫌构成擅自发行股票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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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二)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三)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五)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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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第35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39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股权转让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才可依法成立并生效,否则会导致合同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以上就是创业萤火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权转让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创业萤火财税,我们会有专业的顾问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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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欲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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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股东必须是具备依法设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且转让程序必须合法。这个是比较浅显的条件,且无甚争议。但是针对有些特殊企业形式则有不同的规定。

(二)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这个须经半数股东同意并不是一个恒定的标准,如果公司在章程里面对公司股权转让表决方式有了明确的约定,则需要依据公司章程来处理。

同时在公司股权转让中,一定要注意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在转让之时需要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提醒其有优先购买权,具体通知发送的提前天数以及约定的答复日期等也都是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

(三)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来说,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潜在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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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 年 月 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 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甲方保证在对上述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财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并保证资产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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