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在当下中国社会,注册成立公司成为了越来越多创业者和企业家的梦想。然而,随着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也出现了一种现象:新注册的公司却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人们对于这些新公司的做法忧心忡忡。

1. 为什么新注册公司往往不购买社会保险?

新注册的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原因复杂多样。首先,一些公司之所以不购买社会保险是源于经济负担过重的考虑。在公司刚刚成立的初期,财力可能相对较弱,购买社会保险将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此外,一些创业者可能认为社会保险对员工来说并不重要,他们更愿意将精力和资金投入到公司的发展和壮大上。

其次,一些公司之所以不购买社会保险是由于政策规定的模糊性和灵活性。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政策规定往往不够明确,使得企业主可以选择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种规定的模糊性和灵活性让一些企业主找到了规避购买社会保险的漏洞,从而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2. 新注册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险的后果

新注册的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险对员工和社会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首先,对于员工来说,没有社会保险意味着他们在退休、生病或遭遇意外时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这会给员工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其次,对于社会来说,新注册的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险会给社会保障体系带来巨大的挑战。社保体系的建立是为了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平,而这些不购买社会保险的公司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这样的公平和稳定。这不仅对于已经购买社会保险的企业和个人不公平,还会给整个社会的信心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3. 如何解决新注册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

要解决新注册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首先,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新注册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新注册公司的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使得不购买社会保险的公司付出足够的代价。

其次,政府应完善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和法规,明确规定新注册公司必须为员工购买相关社会保险。通过明确政策规定,可以避免企业主通过漏洞规避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新注册公司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加强对创业者和企业主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得他们意识到购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

4. 结语

在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公平发展的道路上,新注册公司不购买社会保险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通过政府的监管力度、政策的完善以及企业主的自觉和自律,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建立一个公平、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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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公司如何为员工提供全面的福利已经成为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的重要手段。而作为一家新注册的公司,刚开始起步的时候,如何从一开始就向员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成为了一个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问题。五险一金作为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每一个雇主都必须面对和执行的重大责任。本文将探讨新注册的公司应该买五险的重要性以及具体操作步骤。

为什么新注册的公司应该买五险?

买五险的重要性不能被低估。首先,买五险可以保证员工的基本权益。作为一家新注册的公司,最初的员工都是公司的基石,他们将会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而买五险可以保障员工在意外、疾病、退休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安全感。

其次,买五险具有法定性。我国劳动法规定,每一个雇主都需要按照规定购买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买五险的话,雇主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赔偿责任,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另外,买五险可以加强公司形象和竞争力。能够为员工提供全面福利的公司更容易吸引优秀的人才,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满意度。同时,也能够增加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形象,更好地与员工和其他合作伙伴建立良好关系。

如何为新注册的公司买五险?

第一步,了解五险政策。新注册的公司首先要明确国家对五险的政策规定和每一项保险的缴费标准。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官方网站等渠道,确保自己对五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

第二步,选择合适的保险机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服务质量好并且合规的保险机构。可以通过询价、比较、咨询等方式进行选择,选择最适合自己公司的保险机构。

第三步,制定合理的五险方案。根据公司的人数、行业、员工的实际需求等情况,制定一套合理的五险方案。可以根据员工的工资、岗位、工龄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保险金额和缴费比例。

第四步,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培训。在购买五险之前,对员工进行相关政策的解释和培训,让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可以通过培训班、内部通知、公告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宣传。

第五步,及时缴纳保险费用。按照制定的保险方案和政策规定,定期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缴纳,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六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五险的执行和管理,新注册的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福利管理、合同管理、人事变动管理等。并且定期进行政策及时更新,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综上所述,新注册的公司买五险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优势,同时也需要一系列的操作步骤。只有通过合理规划和正确操作,才能为员工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形象。在紧密遵循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公司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五险方案,不断提升福利水平,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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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册的公司无法参保吗?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险已经成为员工与雇主之间的重要纽带,双方都能从中获益。然而,对于一些新注册的公司来说,参保可能并不是那么容易。本文将通过分析新注册公司面临的困境和可能的解决方案,来解开这个谜题。

困境一:缺乏稳定的收入

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最大的困扰莫过于缺乏稳定的收入。刚起步的企业往往面临着市场认可度低、客户资源有限等问题,导致其收入来源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参保,企业可能需要支付每个月一定比例的工资、社保以及其他福利费用。这对于财务状况脆弱的新注册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负担。

解决方案一:自行承担风险

面对缺乏稳定收入的困境,新注册的公司可以选择自行承担风险,暂时不参保。毕竟,社保费用对于公司来说只是一种额外的开支。然而,这种做法需要企业充分了解可能的风险,并有足够的财务准备来应对突发情况。另外,企业也可以考虑与员工协商,将一部分社保费用转嫁给员工,以减轻负担。

困境二:缺乏参保资格

除了缺乏稳定的收入外,新注册的公司还可能面临缺乏参保资格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参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例如注册公司至少需要一定的经营年限、一定数量的员工等等。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要满足这些条件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解决方案二:寻求政府支持与合作

新注册的公司可以积极寻求政府支持与合作,争取相应的参保待遇。政府往往会对新兴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包括参保资格方面的宽松条件。此外,企业还可以与相关部门、机构合作,共同解决参保问题。例如,可以与当地社保局进行沟通,探讨灵活的参保方案,满足企业和员工的双重需求。

困境三:不了解参保流程与政策

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由于缺乏经验,往往不了解参保的具体流程和政策。参保涉及到很多细节问题,包括具体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费用计算等等。如果企业无法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些流程和政策,可能会导致后续问题。

解决方案三:寻求专业咨询服务

为了解决参保流程与政策方面的问题,新注册的公司可以寻求专业的咨询服务。有很多专门从事公司参保方面咨询的机构和人员,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和建议。通过咨询服务,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参保流程与政策,提前解决潜在问题。

新注册的公司无法参保吗?尽管新注册的公司面临一些特殊的困境,但并不意味着无法参保。通过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新注册的公司可以逐步克服困难,实现参保。参保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还能够提升公司的形象和竞争力。因此,新注册的公司应该积极探索各种适合自身情况的参保方案,并与相关方面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参保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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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重视社保的重要性。作为一种保障社会福利的制度,社保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医疗保险、养老金等福利待遇,还能够有效地保护个人权益和应对风险。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注册公司并交纳社保已成为一种法定的义务。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注册公司交纳社保呢?接下来,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个话题。

1. 具备完备的合法身份

注册公司交纳社保的首要条件之一是具备完备的合法身份。无论是个人创业还是团队合作开展的企业,都必须确保所有股东、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在法律上具备合法身份,并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这是因为社保机构需要核实每位参保人的身份,以准确计算和管理社保费用。

2. 注册公司并成立办公场所

另一个条件是注册公司并成立办公场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注册的公司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部门注册备案。同时,公司还需要拥有自己的办公场所,以便纳税和办理相关手续。只有满足这些要求,企业才能符合交纳社保的条件。

3. 注册资本满足规定

除了注册公司和成立办公场所外,还需要满足注册资本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公司注册资本有不同的最低要求,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要确保注册资本满足法定标准,以便获得社保缴纳资格。

4. 具备雇佣劳动力的能力

如果企业打算注册公司并交纳社保,那么必须具备雇佣劳动力的能力。这意味着企业需要雇佣少量的员工来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为他们缴纳社保费用。在确定员工数量时,企业应该充分考虑自身的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经营压力。

5. 合规运营和健全财务制度

作为一个注册公司,合规运营和健全财务制度是不可或缺的条件。社保机构需要确保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账目清晰。只有在合规运营和健全财务制度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和缴纳社保费用。

总之,注册公司交纳社保是企业法定的义务,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除了具备完备的合法身份、注册公司并成立办公场所、注册资本满足规定、具备雇佣劳动力的能力和合规运营和健全财务制度外,企业还应当密切关注社保政策的变化,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通过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企业能够更好地发展和保护员工的权益,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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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深圳财务公司给大家介绍下,缴纳社会保险有哪些作用,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无法避免的客观现象。社会保险就是当社会成员遇到这种情况时给予适当的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从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现。

二、社会保险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意外事件,造成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停顿。而社会保险就是劳动者在遇到上述风险事故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使劳动力得以恢复。

三、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由于人们在文化水平、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就会造成收入上的差距。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聚集成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给予补助,提高其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四、社会保险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

保险具有互助性的特点,社会保险更能体现出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

五、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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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伴随着“社保新政策”地实施,有关社保相关问题也备受企业关注和重视。那么,关于职工社保,企业都需要了解哪些相关事项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说明。

  通常,有关职工社保,企业所需了解的事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社会保险主要内容

  一般而言,社会保险具体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生育保险:其是根据法律规定,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对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险制度。

  2、社会保险费计算标准

  事实上,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通常,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3、社会保险费如何计算

  有关社会保险费计算,其一般采用如下公式: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关于缴费基数,其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础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关于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4、企业如何为职工办理社保

  一般情况下,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保,其大致遵循如下操作步骤:

  (1)社保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开户成功后会领取《社保登记证》;

  (2)增减员。企业每月都需将新增员工添加进企业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需要说明的是,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企业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础,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通常,社保的缴费基础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社保缴费。如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不过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以上为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相关事项说明。可以说,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有必要对上述事项进行详细了解和把握,同时,企业也应时刻关注最新社保相关政策,进而使得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进行,并合乎国家政策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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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企业注意了!2021年疫情期间,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等。而根据最新政策要求,相关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将于本年度4月截止!那么,到期后会有什么变化?对企业有什么影响?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有关于社保变化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保成本增加,面临多重压力

单位缴费减免“刚性回调”压力

2020年,全国普遍性开展社保阶段性减免,主要涉及到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中小企业免征,医疗、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减征。

2021年,大部分稳岗减负政策仍在持续进行中,社保各项费用都有不同比例的减免,企业还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但2022年,这些减免政策是否延续,仍是未知数。如果不延续,那么单位缴费减免将面临“刚性回调压力”。

政策制度差异“洼地拉齐”压力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洼地地区将感受“洼地拉齐”的压力。

社保必须合规

2021年,国税总局曾发布通知,提到了很多大数据的联动:实现大数据和税务的监控、监管的深度融合,2025年要进行全面的数据整合、数据共享,进行数据的风险评估来去看企业的数据等。

企业所有员工的工资都不可能是一样的,如果企业全部按照下限来申报基数,那大数据就会监控到企业是有异常情况的。社保基数跟工资是挂钩的,现在社保费已经全面转由税务征收。税务部门是有工资数据、个税数据的,如果再掌握社保数据,那比对起来是非常容易的,只是什么时间点比对,所以合规从来不是方向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时机的问题。

企业要如何应对?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后,可能让以前可能存在的重复参保、交错参保、缺漏险种参保等问题付出水面,企业需要提前梳理和规范管理内部社保关系。

企业应当对社保扩面全覆盖趋势有正确预判,结合企业自身用工实际情况,从被动侥幸走向主动设计,拥抱趋势,提前规划用工社保合规管理,梯次消化合规成本,推进参保覆盖和社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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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浙江省(不含宁波)自2023年7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

自2023年7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此前实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以下简称“自行申报”)。具体范围是:

(一)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三)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

(一)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2023年7月1日前,在职职工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尚未申报2023年度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2023年度缴费工资。

2023年7月1日后,职工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于参保当月底前向税务部门申报当年度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费基数,并按月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缴费人因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需补缴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缴费渠道

(一)用人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缴费工资申报、缴费等业务。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社保医保参保一件事联办”“招录用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资申报等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资申报等业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以及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缴费等业务。

四、系统升级停机时间安排

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需联合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停机切换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3年6月24日0时至30日24时,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协议签约等所有业务。

(二)2023年6月25日17时30分至30日24时,税务部门暂停办理用人单位线上线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协议签约等所有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相关业务,单位和个人参保证明开具业务除外。

(三)2023年7月1日0时起,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恢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请缴费人根据上述停机切换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五、其他事项

(一)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个人参保证明和单位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继续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

(二)2023年7月1日起,因缴费工资(基数、档次)调整、税务部门误收等多缴费款需退费的,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退付;因退保、不符合参保条件、关系转移存在缴费重复、迟办退休停保业务等多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需退费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退付;因重复参保等多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需退费的,向医疗保障部门申请办理,由医疗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退付。

(三)缴费人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其他社会保险问题可拨打12333社会保险服务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社会保险专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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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8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对切实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等推行的若干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房租减免措施

(一)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其中承租国有经营用房的,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减免措施。教育、科研等系统的有关单位和机构出租房屋的,鼓励其对养老托育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租金减免。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减免养老托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按照其资质水平和风险水平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二)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政策优惠。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举措,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

(三)鼓励各地探索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等物业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委托专业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经营。对存在房屋租金支付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合同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方式延期收取。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二、税费减免措施

(四)2022年,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五)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

(六)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七)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鼓励地方2022年视情给予进一步减免优惠。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三、社会保险支持措施

(八)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九)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免申即享”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金融支持措施

(十一)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根据试点情况,在对政策进行评估完善后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十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养老托育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十三)鼓励地方结合财力实际,给予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贷款贴息支持,缓解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融资困难。

(十四)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积极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支持地方结合财力实际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提供融资担保费用补贴。

(十五)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机构,2022年对养老服务机构提升理赔效率、应赔尽赔。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照竞争择优原则,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保险。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市场化和商业自愿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

(十六)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养老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五、防疫支持措施

(十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方面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保障。

(十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规定组织辖区内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视情况增加检测频次。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规定储备必备防疫物资,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捐赠防疫物资。

(十九)对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封闭管理、无法正常运营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防疫物资、消杀支出,地方人民政府可给予适当支持。

(二十)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视疫情情况,除涉及安全管理情况外,适度考虑疫情对养老服务机构满意度评价的影响,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推动及时足额发放运营补贴。

六、其他支持措施

(二十一)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养老托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养老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各地优先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导运营能力强的机构参与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和运营,减轻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投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二十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团队,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根据需要及时为不具备心理咨询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缓解入住老年人及员工因长期封闭出现的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

(二十三)鼓励餐饮企业为不具备餐饮自制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二十四)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鼓励地方探索对参与养老托育服务的家政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二十五)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探索新业态、发展新模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引导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养老领域企业发展智慧养老模式,帮助对接互联网医疗、康复辅助器具制造等资源,提供智慧化服务;支持托育服务机构创新服务形式,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拓展线上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探索发放养老托育服务消费券。

(二十六)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予以支持。探索工学一体化的培训模式,推动解决养老托育行业用工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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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确保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平稳对接,2021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问题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自2021年1月2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事项为:

一、缴费范围

本通告所称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单独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一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二、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者按年,于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通过本通告第四条规定的渠道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款。每年12月20日至31日,税务机关停止办理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

单独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一个年度内均可缴费,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三、缴费基数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缴纳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每季度首月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缴费标准为22元/月。

2021年度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缴纳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每季度首月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缴费标准为22元/月。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

征收期限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站,或下载注册“天津税务”手机APP,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自助申报,并选择通过银联、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费。

(二)线下渠道

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协议商业银行缴费,也可在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缴费。

3.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跨年补缴、退后补足医疗年限、调整基数补征集、退休改在职后补缴费等人员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核定应缴费信息后,持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告知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方式申报缴费。

五、其他事项

(一)首次参保或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及信息变更后,通过本通告第四条规定的渠道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费款。

(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应于2021年1月15日16时前完成当月申报缴费,缴费凭证上“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三)2021年1月10日17时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2021年1月15日16时起,税务机关停止办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2021年1月21日0时起,税务机关恢复办理所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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