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手续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2-11-02 16:05:26

导读:?总公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本身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仍然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手续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手续

1、总公司盖章及法人签署的《分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1份,原件);

2、变更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内填报);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5、总公司出示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表内填报);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分公司的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分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存在变更的,那么当事人必须要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携带上述材料办理。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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